台州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凯发娱乐场

台州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2-02 10:08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2023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有序开展“财会监督年”活动,扎实推动“基础建设年”工作,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2023年,市财政局获评台州市依法治市成绩突出集体,实现连续19年获得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先进荣誉;《聚焦体系化、规范化、平台化台州财政出台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办法》在全省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议上被作为典型经验,并在2023年第9期《浙江财税与会计》上刊发。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合法性审查再提质。印发《台州市财政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台财法发〔2023〕5号),全面实施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化管理。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台州市财政局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办法》(台财法发〔2023〕7号),规范9类11项财政涉法涉诉事务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流程。借助浙政钉平台搭建并应用“合同办理”“规范性文件办理”“依申请公开办理”三大模块,将合法性审查设为必经程序之一,以系统环节固化法定程序。2023年,我局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包括非我局主办的2件),合同101件,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8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1件(包括补正告知书5件),举报案件2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0件。

(二)公平竞争再落实。在“浙政钉-规范性文件办理”模块中嵌入公平竞争审查环节,实现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衔接,确保我局制发的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根据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梳理了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符合条件的126份文件,整理了2021年以来政府采购(招投标)目录等材料。迎接全市公平竞争交叉检查,结合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检查反馈存在疑似问题的3份文件,采用一废一改一解释的方式加以整改。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共审查文件213件。

(三)争议化解再发力。2023年,我局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件,行政复议案件5件,主要集中于政府采购领域。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我局多次主动与当事人、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进行当面沟通,实地前往当事人所在地寻访,参与省复议局组织的听证会2次,取得明显成效。2件行政诉讼案件均以当事人撤诉结案。行政复议案件中:3件当事人撤回申请,1件维持,1件驳回申请。为落实便民原则,我局协助省财政厅在台州举行行政处罚案听证会,全方位保障听证会顺利举办。

(四)人才队伍再锤炼。调配公职律师和法律人才参与协助全面清理省财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法律风险内审工作,不断锤炼法律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举办全市财政系统法制业务培训班,通过信息公开、行政执法、财会监督等多个领域的专题课程,帮助全市财政系统法制人员更新法律知识、提高专业水平。组织依法行政专题培训,邀请市司法局和市市场监管局专家作专题讲座,为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提供专业解答。鼓励符合要求的干部职工参加执法人员考试,进一步充实财政执法人员队伍,2023年底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06名,其中新获取执法证件的7名。

(五)财政执法再强化。召开“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工作推进会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核工作部署会,谋划部署行政执法工作。印发《台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台财法发〔2023〕2号),明确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重点专项检查、即时检查等,实现各类事项覆盖率均达100%、跨部门监管率33.33%、“双随机”抽查占比77.4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自查并调整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动态管理各项行政执法信息并落实裁量权基准“一单位一清单一表格”要求。积极应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实现执法人员账号开通率100%,掌上执法率100%。

(六)自我监督再深入。开展生效合同相关情况统计,梳理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311份生效合同的具体信息,确保程序合规、履约到位。开展法律风险内部审计工作,审计2022年全局各处室在行政协议、制度建设、行政许可三个方面工作的法律风险,共发现8类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处室要求整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对全市财政系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落实等情况和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发现部分案卷存在文书填写不完整、材料不全等问题,出具集中评查结果反馈函,要求相关单位、处室在限期内整改。

(七)普法宣传再创新。聚焦第五个财政政策宣讲月。线上开展为期五天的“财会监督法律法规知识问答”活动,设计多项财政政策的易拉宝并陈列于一楼大厅,提高了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聚焦“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通过“台州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两期《漫说民法典》,生动形象地向群众展示条款内涵。聚焦宪法宣传月。参加广场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政策宣传,举行2023年新进干部职工宪法宣誓仪式,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参观台州市宪法宣传数字馆,做到带头弘扬宪法精神。聚焦“八五”普法中期。编印《台州市财政局“八五”普法成果汇编(中期)》,分列“勤学”“善思”“乐行”“育才”四大模块,图文并茂地展示了2021年以来我局开展的多姿多彩的普法活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新的形势、新的挑战。比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增多,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要求提高,与当事人的沟通调解难度也在加大;联合双随机抽查要求抽查的企业数量增多,工作量增加,部分执法人员出现抵触情绪;已划转的财政行政执法事项的违法线索、初步证据等的业务对接存在程序不熟悉、对象不确定等问题,还需进一步探索改进。

面对这些新挑战,我局将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使命新定位,主动担当、稳扎稳打、积极破局。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做好统筹部署。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2023年听取法治工作汇报8次。印发《2023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要点》(台财法发〔2023〕6号),统筹安排全年法治工作。

(二)严格履行要求。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一季度按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依法依规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印发《台州市财政局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台财法发〔2023〕12号),从源头上防范社会风险。

(四)推进政务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财政信息、政策文件等信息,结合申请人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网站重点领域和财政目录发布信息816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台州财政”推送434期,办理依申请公开21件。

(五)提升法治素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3次,党组会专题学法4次。领导干部多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投诉等事务的讨论,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永葆勤学好学之心,加强理论学习。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市六届三次党代会等会议精神。深入学习最新法律法规。新行政复议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带来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将开展系列学习活动,帮助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理解和掌握新法的内涵精髓,以确保正确应对今后的财政涉法纠纷。持续做好法治人员培养。组织2024年全市财政系统法制业务培训等活动,进一步丰富法治培训的课程种类和教学内容;加大公职律师和法律人才调配力度,提高法律专业人员实践能力。

(二)坚定真干实干之心,推进依法行政。全方位落实合法性审查。深化应用浙政钉模块,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衔接机制,加强与起草处室之间的反馈交流,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多举措降低复议诉讼风险。总结2023年发生的多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溯源治理、强化释法说理、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出具的行政决定经得住“质量检验”。高质量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积极与考核单位沟通,及早掌握2024年考核指标的“不同点”“创新处”,提前做好谋划部署;探索财政法治建设创新举措、可推广经验等,主动争取考核加分。

(三)恪守为民利民之心,规范行政执法。做好行政检查。协助执法处室开展双随机抽查、重点专项检查、即时检查等检查工作,持续做好财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履行财政监管职责。推进部门协同。加强对“综合查一次”工作重视度,巩固和现有联合检查单位的“合作基础”,扩大可“合作”执法单位的范围;加强与综合执法部门关于财政已划转事项的执法工作的业务对接,进一步厘清职责、规范程序、加强衔接。深化平台应用。熟练掌握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模块,深度挖掘“统计报表”“执法要素”等模块对提高工作效率的作用。

(四)常怀乐教善教之心,开展财政普法。“八五”普法进程已过半,下阶段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立足工作实际,继续纵深推进财政普法工作。紧抓特色活动。财政政策宣讲月活动已连续开展了5期,2024年将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接续开展,进一步将其打造成台州财政法治宣传特色品牌。紧跟统一安排。根据市普法办统一安排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月”活动,既要保持步调一致也要突出财政特色。紧扣工作需求。2022年编印的《财政服务政策汇编2.0版》获得一致好评,2024年将根据最新惠企惠民政策汇编3.0版,为入企宣讲、赴企调研、现场咨询等提供最新宣传资料。

2024年,市财政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昂扬向上的姿态奋蹄扬鞭、以久久为功的定力真抓实干、以舍我其谁的担当克难奋进,不断构建具有台州特色的财政法治体系。

台州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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